“林!嘉!绮!”第十二次听到楼下传来的喊叫声,我从宿舍探出头看看楼下站在雨中的袁晨彬,他举着伞,正仰着脸看着我。从五楼看下去,那张全校女生大呼小叫的俊脸被无限地缩微了,眼神中的愤怒却并没有被眼前的瓢泼雨幕阻断,很直接地传达到了我这里。
下面,还有侧面也有女生探出头,好奇地看着他,我知道,他是我们L大的校草,于是他就是那些女生们眼中的宝贝蛋儿一个。在我二十年的人生中,有十八年与此宝贝蛋儿相安无事,然后在一年半以前,一切都变了。
身后一个舍友飘过来拍拍我的肩膀:“嘉绮,下去看-看-吧,你已经够遭人嫉恨的了,楼下的人可是袁晨彬,你要再拖个几分钟,全校女生都该拿你当敌人看待了。”
“切,”我不屑道:“老娘我天生就不缺乏横眉冷对千夫指的精神,再说,也不是我的错,谁让他先弄坏我的东西呢?”
我被弄坏的东西,是远在异地的朋友特地邮寄过来的一只杯子——而且,对方恰恰是那个我暗恋多年的高中时的学长,四天以前,袁晨彬这小子顺手就给摔了,等到我一脸气愤去质问他的时候,居然还无比淡定地甩给我一个白眼:“不就一个杯子吗?多少钱,我赔给你!”
袁晨彬是个标准的富二代,富二代的世界观里面有着永恒的定律,就是没有拿钱解决不了的事,如果解决不了,那一定是钱不够。在他这里第二种情况并不存在,于是这定律就简化成一条,没有解决不了的事。
所以,他肯定也没有想到,我会在昨天大家一起外出郊游的时候,专门挑他在远处和别的男生一起打球的那个空儿,找到他的包,把一瓶盖儿没有拧紧的果粒奶优放在里面,然后转身走开若无其事地与别人谈笑风生。
再然后,在接下来的几十分钟后,我如愿以偿地听到了袁晨彬的怒吼声——“谁他妈把饮料放错了!!!”
当然,我没有站出来回答“我他妈把饮料放错了”,而是沉默着,看着一大堆女生围着袁晨彬的那个黏糊糊,脏兮兮的破包转,她们有的安慰袁晨彬,有的忙着把里面的东西弄干净,有的建议把包拿去洗洗……我看戏看的不亦乐乎,直到看见袁晨彬一脸沉痛——对,不是装出来的那种,他一脸沉痛地看着手中钱包里的一张旧照片,上面糊满了果粒奶优,已经变得皱巴巴。有好心人在一旁议论,以便我能够了解到那张照片包含的内容。
——那是袁晨彬一年前跟别人跑了的女朋友留给他最后的纪念,一张两个人的合影。
当下我的腿就有点儿软了,众所周知,呼风唤雨的袁晨彬没能留住的这个女人,算是个禁忌的话题,曾经有个不要命的男生有一次说了句“那种女人早滚早安生”——就是这么宽慰人的话,袁晨彬扑上去就和对方打起来了。
我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几步,对旁边的人借口身体不舒服,然后在袁晨彬从他的哀伤小情绪中恢复过来之前,畏罪潜逃了。
在他发现这缺德事是我做的之前,我得想出一个让我不至于缺胳膊少腿的解决方案,而眼下,袁晨彬已经等在楼下兴师问罪,这方案却依然杳无音信。
不如装可怜?使出浑身解数表现出一副天真无辜人畜无害的模样,然后说是真的把饮料放错了?
——不行,太窝囊了,那不是老娘的作风。
或者一身凛然正气,大摇大摆走下去,说老娘就是把饮料放错了?
这么做之前,最好还是先买一套盔甲,盾-牌和剑……
“林!嘉!绮!”——声音再次传过来,我定了定神,拿起雨伞——只能拿这个做武器了,然后回头挥挥手,大义凛然告别舍友,推开门的时候一阵风挟着潮湿感冲撞我午睡起来还没有来得及洗,泛着油光的面颊。风萧萧兮易水寒,壮士一去兮不复还。我咬了咬牙,下楼。
身后,舍友一句微弱的“你不换个衣服吗”被我关在了门后。
于是楼上那些关注着袁晨彬的小花痴们,视线里出现了这么一幕:在校草袁晨彬不懈的呼唤下,他面前终于出现了一个女生,身穿流氓兔图案睡裙和艳俗的红色人字拖,头发被随意晚起在脑后,戴着一副超级大的黑框眼镜,打着印有“XX可乐”字样的雨伞,走到距离他两米远的地方,停下了脚步。
我要说那句和我脚下的人字拖一样让人感到烂俗的句子——如果视线可以杀人,我现在应该已经被凌迟到尸骨无存了。我看着袁晨彬,他也看着我,好看而深邃的眼睛几乎要像一颗子弹贯穿我,我倒吸一口冷气,说:“你叫多久了都,嗓子不疼吗?有这功夫干嘛不直接给我打电话呢?”
“林嘉绮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从手机里面把我拉进黑名单了,你当我是傻子呢?!”他咬牙切齿地说。
我一时语塞,背脊上渗出一层冷汗,握紧了拳头,以防他随时冲上来。
我直接的感觉就是,我和他之间这两米的距离里面,空气正在噼里啪啦作响,下一秒,就要爆炸了吧?
咬咬牙,我还是力争做到挺胸抬头,出乎我的意料,他的眼神却像是因为长期愤怒而感到困倦一般,缓和下来,只剩一丝淡淡的失落,他说:“谢谢你。”
“啊?”我愣住了。
“我一直没能下定决心扔掉那张照片,因为那是她留给我的,最后的东西……我努力过很多次,就是做不到……真可笑,”他淡淡的笑容透着点点伤感,“我居然做不到……如果不是你彻底毁了那张照片,我真的会以为,它会永远留在我钱包里面,所以……”
他看着我的眼神很真诚:“谢谢你。”
虽然搞不清楚状况,但我心里还是松了口气,拳头也松开了,我扶了扶眼镜,无限慈祥地微笑着说:“不客气。”
“我话还没说完——”他眯起了眼睛,“林嘉绮,我先不说你这人怎么这么小心眼做这种无聊的事,托你那瓶饮料的福,现在我包里面的手机和单反相机都不能用了,手机还是限量版,朋友从国外带过来的,说吧,你打算怎么赔偿我,啊?”
大约一年半以前我考进了位于XA市南郊的L大,不知道远在天堂的妈妈有没有感到安慰,但是爸爸和后母的确是松了口气,这下总算能眼不见为净了。
少了我,那个家庭少了很多争端这我是相信的,因为我天生缺乏逆来顺受的精神,在继母的两个儿子面前,我从来都没能表现出一个灰姑娘应有的姿态,我总是趾高气昂地用实际行动地告诉他们,别指望我受了委屈打碎牙往肚子里吞。
要是逼急了,我还会骂人。
从老家云南上火车的时候,爸爸把行李递给我,脸笑到皱成一团:“照顾好自己啊。”我看着他开心的模样心中无比凄凉,他所有的心思都在他现在的家庭上面,那个家庭也在用它自己的方式排斥我,这下,我算是把自个儿利索地分裂出去了。
报了在西安的学校是因为暗恋已久的学长在这个城市,现实晃点了我一把,我刚到西安,学长就作为交换生出国了,最初计划是三年。而我的感觉是此去经年,不知今夕是何年,与其说造化弄人,不如说算我倒霉。
也就是在意志消沉的时候,听到了“暮光”的单曲《恋爱讣告》,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地喜欢上了这个乐队,女主唱干净的声线和总爱故弄玄虚的贝斯手,在我最低落的时候陪伴着我,那时候我痴迷得就像一个信徒,当我在学校论-坛上找到了这个所谓“暮光”的粉丝后援团的时候,油然升起了一种感觉——我找到组织了。
这个粉丝后援团的团长,正是“暮光”所属的远浩经纪公司董事长的儿子,这个恶魔有着一个雄性人类能够有的最好的皮囊之一,因此他看起来眉清目秀,当然,他也有一个人类的名字,叫做袁晨彬。
别误会,我绝对没有诋毁别人的意思,袁晨彬此人,说他是恶魔并不是一种夸张的修辞手法,娇生惯养的纨绔子弟从来都缺乏一些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,比如,从来不会关心别人,比如,脾气很烂,比如,完全以自我为中心,再比如嘴巴毒到让人想要割掉他的舌头——“你没长眼睛吗?!”——这就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。
那天是在学校对面的一个自助咖啡厅,这个粉丝后援团L大所有成员的一个聚会,我的小心脏扑通扑通,周围的人都是一样的音乐发烧友,又都喜欢“暮光”,这让我兴奋不已,就在我好奇地私下张望时,在拥挤的人群中,我撞上了一个人,手中的咖啡因为惯性泼在了对方的身上,我慌慌张张地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伸手掏出纸巾准备给对方擦,目光停留在眼前的白色男士衬衫胸口被染成棕色的那一块儿,然后这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来——
“你没长眼睛吗?!”
因为距离太近,我觉得那一瞬间我的耳膜还在嗡嗡作响,抬起头,我看见了这个声音的主人。
他深邃的双眼正看着我,愤怒的情绪展露无遗,干净利落的寸头,他的额头,鼻梁,薄薄的嘴唇和下巴,那些线条和轮廓像是经过了精雕细琢,带着一种不真实的美感。我没来及好好欣赏这张脸,注意力就被周围的目光吸引了过去,咖啡厅整个大厅里面的人,现在都因为他刚才杀猪一般的惨叫而注视着我们。